青海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《青海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〈中华人民共和国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〉和〈青海省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建设条例〉实施情况的报告》。该报告显示,青海省在青藏高原生态保护"一法一条例"的贯彻实施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。 在空间管控方面,青海省已完成并启用"三区三线"划定成果,在全国范围内属于首批完成省份。全省生态保护红线面积达到29.64万平方公里,划分环境管控单元613个。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为3类68处,总面积达27.19万平方公里。三江源国家公园建设进入高质量阶段,祁连山国家公园候选区设园准备全面就绪,青海湖国家公园创建工作正接受国家评估验收。 在生态保护与修复方面,青海省超额完成"三北"六期规划任务的80%以上,草原综合植被盖度持续提升。沙化、荒漠化土地实现面积双缩减。长江、黄河、澜沧江出省境断面水质保持Ⅱ类及以上标准。青海成为全国唯一地表水国考断面水质优良率连续五年保持100%的省份。藏羚羊种群数量恢复至7万多只,雪豹监测数量超过1200只,青海湖裸鲤资源量达13.3万吨。 在绿色转型发展方面,青海省已建成清洁能源装机容量近8000万千瓦。世界级盐湖产业基地加快建设,冷凉蔬菜出口突破万吨,"青字号"农产品远销54个国家和地区。全省生态管护员队伍稳定在9.2万人规模,其中脱贫人口占4.9万,年人均增收近2万元。 风险防控方面,青海省将所有冰川及永久积雪区域纳入生态保护红线,并实施了多项自然资源调查监测重点项目。同时,全面开展自然灾害风险调查评估工作。青海湖水位上涨风险得到妥善处置,"瓦里关曲线"成为全球气候变化研究的重要依据。 报告指出,在取得成绩的同时,青海省在贯彻落实"一法一条例"过程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,包括法定责任落实不到位、草原保护修复任务艰巨、生态安全风险突出、科技支撑能力不足以及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不完善等方面。针对这些问题,执法检查组建议进一步压实法定职责,构建全链条闭环落实机制;加快完善配套法规制度,提升法治保障的精准性和时效性;健全协同保护机制,提升生态系统治理效能;理顺执法司法衔接,强化最严格法治保障;完善绿色发展保障措施,实现生态保护与民生改善相协调;强化监督机制建设,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监督格局。 (文章素材来源:人民网)